
蓝清
靖霖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、监事长
靖霖(上海)律师事务所 主任
华东师范大学 企业合规研究中心 兼职研究员
1999年开始在公安机关工作,供职于刑警、经侦、预审部门,办理、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起。后转岗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,办理大量的刑事案件,其中不乏成功案例。办案之余,注重理论研究,有多篇论文获奖、发表。
教育背景
浙江大学法律硕士
获奖发表论文(部分):
《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构建》、《刑事辩护鉴定意见质证技能研究》、《刑事辩护法庭发问技能研究》、《羁押必要性律师辩护技能研究》、《破产管理人刑事责任初探》等。
曾主办和参与办理的成功案例
1、蔡某某集资诈骗、信用卡诈骗案(减轻处罚);
2、岑某某故意伤害案(捕后无罪撤案);
3、陈某某诈骗案(二审介入,发回再判上诉后,十三年半改为四年);
4、卢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上诉案(萧山11.15地铁重大责任事故上诉案);
5、俞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案(从轻处罚);
6、樊某某合同诈骗案(不捕取保撤案);
7、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(即农民工卖假酒开卡宴案,从轻处罚);
8、鲁某某贪污改为诈骗案(判处缓刑);
9、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二审改判);
10、金某某绑架案(铁笼沉尸案,改为故意杀人、无期);
11、李某某污染环境案(金帆达污染环境案);
12、王某某污染环境案(改为单位犯罪、缓刑);
13、汪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(不移送起诉);
14、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减轻处罚);
15、慈某强奸案(不捕撤案);
16、刘某强奸案(缓刑);
17、冯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(减轻处罚,实报实销处理);
18、李某故意伤害致死案(二审由死缓改为有期徒刑);
19、徐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(减轻处罚);
20、杨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(二审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);
21、苗某盗窃改职务侵占案(认定未遂,减轻处罚);
22、李某某盗窃(网络犯罪)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(减轻处罚);
23、施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撤销案件);
24、林某某诈骗案(发回重审后,公诉机关撤诉);
25、郭某某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案(二审发回重审后,公诉机关撤诉);
26、严某某被判强奸上诉案(二审改判缓刑);
27、胡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(不捕取保撤诉);
28、张某某组织考试作弊案(2012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,缓刑);
29、杨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(减轻处罚,判七年半)
30、杨某某受贿案(减轻处罚)